請往下捲動→文章區

Katherine Jenkins - Nella Fantasia

2010-11-30

誰買兇?誰受益?

誰買兇?誰受益?
20101130刊登於自由時報

五都選戰槍擊案,警方確認槍手就是要取人性命;也大體肯定,目標就是連勝文;而槍手自稱的行兇動機,因其動用的殺人規格之大,之駭人聽聞,之無路可逃又無利可圖,根本沒有說服力!

因此,綜合已知槍手之個人條件和背景,其背後必有買兇者,殆無疑義。問題核心在,誰買兇?為什麼?而普世的簡單邏輯是:買兇者必屬最大受益者。那麼本案,誰獲益最大?

第一個,當然會想到國民黨「選前催票」的超壓力需求。有名嘴緩頰說,槍擊事件固然有利於國民黨,但,民進黨支持者也受刺激,也有催票效果;問題是,選前藍綠早有共識:泛綠投票意願高昂,而泛藍則直到選前遊行,熱度依舊不如預期,很焦慮,很憂心;因此,兩方之受益程度,怎可等量齊觀?何況,被槍擊的是國民黨榮譽主席之子,政黨圖騰之意義無與倫比,民進黨能受甚麼益?

即便如此,筆者相信轉型後的國民黨,順便割稻尾,是有的;若說國民黨做出如此天理不容的勾當,不會,也絕對不敢!

於是,市井最被合理化的懷疑,都指向賭盤組頭。理論上,不無可能,但弱點是,這種賭盤的動機太容易被聯想;再者,道上之人亦有道,只為了達到翻盤目的,有「非置連勝文於死地不可」的必要嗎?

是則,買兇者又是誰?筆者大膽預測,繼續偵辦下去,檢警調是有可能追出買兇者,也可能結案,包括果然是組頭。但真正的終極買兇者或嫌疑者,不是在境外,就是根本沒線索!

因為這麼駭人聽聞的政治槍擊案,就像電影情節,真正教唆者之買兇過程,必定像洗錢般,一路漂白到,警方頂多只能找到替死鬼,甚至根本找不到。

剩下來要思索的是:普天之下,誰會像國民黨,甚至比國民黨還怕國民黨選輸?誰殺了連戰之子,卻有充分理由被排除在嫌疑名單之外?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11-20

中國荒唐淘金夢

中國荒唐淘金夢

◎刊登於20101120自由時報

中國是否藉韓國之手打壓台灣?中國打壓台灣從不手軟。可一些媒體名嘴,寧將矛頭指向韓國,韓國人是很強悍,但,再強悍也得有動機;輕量級,韓國沒參賽,哪來動機?大家心裡有數,栽贓楊淑君最大的獲益者是中國選手吳靜鈺,且,這個項目中國從未拿過金牌。

更可議的是,出面檢舉楊淑君的正是中國官員趙磊,他是亞跆盟技術委員,同時也是中國跆拳道部長。據旺報引述新華社報導(節錄):「趙磊為吳靜鈺破例多次,甚至引起一些人的不滿北京奧運會,吳靜鈺最後能夠出線,也得益於趙磊制定的奧運選拔規則吳靜鈺就這樣『擠』掉了二○○四年雅典奧運冠軍羅薇。」

中國體育官員趙磊,既有能耐在官僚體系龐大複雜的中國,為了吳靜鈺而擠掉奧運冠軍羅薇,找來「本國沒參賽」的韓國人當打手,擠掉台灣的楊淑君,不過小小case

是誰搞的鬼?很清楚;誰搞錯對象,也很清楚!

(作者為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11-18

看國民黨蹂躪司法人

看國民黨蹂躪司法人
刊登於20101115自由時報

選情吃緊,國民黨使出來的靈丹妙藥,居然都是司法;民視「頭家來開講」作出「國民黨介入司法」的政治評論,金溥聰揚言要告,不可思議也不出所料!

司法權,原屬國王權力的一部份,從執政權獨立出來,是近代的事。論權力本質,司法權天生脆弱,因不具統治權(含警察權與兵權),必須仰賴行政權的承認與尊重。而司法權換取尊重的唯一憑藉:若不尊重,甚至箝制司法,執政者必須面對「統治合法性」的質疑與壓力。

依據這種依存關係,原本不該置一詞的總統,公開要求審判不能背離「合理的期待」,已經極不尊重司法;緊接著,以審判品質不佳為由,國民黨火速刪減北院預算,強暴司法如此,駭人聽聞!而單這點,馬已喪失統治合法性,就等選票判決!

回顧台灣開始有藍綠之分,正是脫離兩蔣威權,藍綠皆可邁向「促進司法獨立,以爭取民心」的時候。這裡要提醒檢調在內的司法人:國民黨人公開強暴司法,正表示他們已放棄「促進司法獨立」理念,開始為「非藍的紅色體制」熱身。那個紅色體制之蔑視司法,不待多言。急統派擺明要與這樣的體制「完全統一」,紅色體制一旦併吞台灣,司法體系必屬第一個撤換對象,道理很簡單,蓋接收江山,若沒有完全撤換司法體系,根本就不叫「完全統治」!

國民黨人,眼看就要糊塗走向「完全統一」不歸路。憲法高於政府,人民高於憲法;國家體制由人民集體意志決定,五都選舉即將揭曉天下大勢,司法人面對行政權強暴,建議保持專業冷靜。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10-20

統媒承認:ECFA是終統屋頂

統媒承認:ECFA是終統屋頂

刊登於20101020自由時報

宣傳ECFA,國民黨總聚焦於一個概念:ECFA是純經濟議題,賺錢尚要緊,安啦!據說廣告效果很好;而這種政策成敗有待檢驗的虛擬績效,卻已經令泛統論者亢奮不已。

也因此,這群「相信中國或祖國,不會也不必併吞台灣,中華民國會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存」的虛擬利益集團,反正無政績可供輔選,就開始耍起ECFA牌,卻因為得意得太虛擬,無意間就露了餡!

繼元旦系列社論之後,聯合報從九月二日至二十日,陸續刊出《兩岸解藥:從「統一論」到「連結論」》系列社論五篇。要旨如下:

擱下台獨不論,兩岸未來可能朝兩種型態發展:一是「統一」,也就是「誰吃掉誰」,這不太好;所以主張採第二種型態「連結」。「連結」可稱作「泛屋頂理論」,又可分成三種:

一、    硬屋頂:在民國及人民共和國之上,以「第三概念的中國」作「連結」;譬如邦聯、歐盟模式、一國兩府、一中三憲等。

二、    軟屋頂:如中華民族、炎黃子孫、兩岸都是一家人等。


三、    巧屋頂:如ECFA、部長互訪、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等。

聯合報分析:「兩岸在軟屋頂及巧屋頂上皆已有顯著進展。以ECFA為例,非但是一個經濟『連結』,也是一種政治『連結』。」

可,大家記憶猶新,ECFA簽訂前,馬政府及統媒以各種形式,聲嘶力竭指斥反對黨,不該將經濟議題政治化,言猶在耳,這個系列社論就明白點出,統媒通常會刻意隱匿的政治算計。聯合報接著說:

「在建立了ECFA的連結之後,兩岸關係可謂已經通過了一個不可折返點。再往前走,就可能漸漸會觸及『硬屋頂』及『統一』的問題。」

好個「不可折返點」!這個指標性言論,對照ECFA簽訂前,因憂慮政治風險而被重砲圍攻的民進黨,豈不太冤?

但,聯合報有一點值得肯定,它終究交出完整主張供全民評斷;最可惡者莫過於馬英九,連死忠支持者,他也要一路騙到底!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9-13

從ECFA看泛統鬥嘴

從ECFA看泛統鬥嘴


花風暴太庶民化,以致檢調再怎麼慢吞吞,也淡化不了全民怒審弊案的狂潮。於是我們看到十一日聯合晚報社論「五都選舉與兩岸政策」,意圖干擾選民思維。

社論說:五都選舉,原與兩岸政策無關,但其結果若造成民進黨「重新執政後就廢ECFA」真的發生,那麼就會「走向斷裂國家整體發展路線的險惡棋局」。

而從年初聯合報系列社論《六論》主張落實「一中各表」開始,到主張「一中三憲」的統派學者,跑到中時旺報提出《六問》反擊聯合報,這一連串「泛統論」爭議,雙方都承認,中國是否同意乃一切妄想之關鍵,而均顯不堪一擊!令人不禁對其所謂「國家整體發展路線」究竟是甚麼,大惑不解!

中共中央編譯局網站於五月刊出一篇「論海上戰略通道」的文章這樣說:「回顧歷史,我們不難看出,台灣從分離到回歸後,必定迎來中國的復興;相反,如果中國積弱積貧,列強將乘機攫取,然後以此為基地, 侵略中國本土,最後形成山河破碎的惡性循環。」

可見,中國想要台灣這塊土地,其主客觀因素圖謀之深,豈是「一中各表幾憲」所能扭轉?而由於馬全速傾中,已換來去年「十一」胡錦濤正式宣示:越過一國兩制,直奔完全統一!

面對此自惹的險局,馬勢須在「完全統一」目標下實施ECFA;而我們看到,竟連賴幸媛在美要求中國放棄武力對台,如此平常之演說,都得向中國表態認錯,試問,國民黨到底還剩甚麼,可以讓人民相信,捍衛民國是真?

台灣生存,關鍵不在外交經濟,而在平常不顯露的戰略觀點,只要放到國際軍事平衡角度,就能掌握「價值觀結盟」的圖存支撐點;國民黨莫此之圖,竟然相信共產黨以經促統成功後,臥榻之側,還會容許國民黨尖聲酣睡?

笨蛋!不該搞「那樣的」ECFA,問題在搞下去就是亡黨!就是亡國!就是捨棄民主價值與自由光榮感!泛統論憑甚麼老做夢,共產黨會讓步?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9-06

郝個「工務局稽核科長」

郝個「工務局稽核科長」

郝市長提早公布「新生高弊案」調查結果,而國民黨處心積慮營造「郝老實,被四人幫蒙蔽」的無辜印象,恐怕也提早破功!

郝說,市府內控機制沒有發揮,是因為稽核的層級太低,他決定將採購稽核小組由工務局提高到「府級」,若發現缺失,將由他主持的「廉政肅貪委員會」審查。

事實上,採購稽核小組由市府秘書長擔任召集人,已經是府級,所謂「提高層級」乃虛晃一招,明顯是為了製造一個假象:「所有弊端都只到工務局為止」,這是第一個郝不老實。

其次,為了達到這個目的,他還說兩年前的稽核報告,之所以沒有發生作用,是因為原有作法是:經主辦單位說明後,就由「工務局稽核科長」結案了(九月五日自由時報),與他在TVBS專訪的說法相同。

但,經查北市府網站,工務局設四處、五科、六室,根本沒有所謂的「稽核科」,這謊話可就太離譜了!

其實,稽核是機制,不是市府編制職位。政府採購內部控制,有兩大機制,一是常規性內部審核,即採購案簽辦過程,均經主計系統的會計室審核;另一則為政府採購法的防弊設計,以抽驗或專案方式,針對被檢舉等「異常案件」進行「稽核」,依法絕不可能如郝所說,由一個「根本不存在的工務局稽核科長」簽結了事。

而根據「政府採購法」之子法「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」第八條規定:有違反採購法之情形者,「應函知機關採行改正措施,並副知其上級機關及審計機關。」「其情節重大者,得另通知機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有犯罪嫌疑者,應移送該管司法機關處理。」

稽核小組並非市府獨有的任務編組,而是政府採購法的一部份,處理機制完整,只要依法行政,根本不需要甚麼廉政肅貪小組。

建議檢調,從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下手,追究「採購稽核小組」防弊機制為何失靈或受阻的原因,即可掌握人謀不臧之關鍵。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9-01

稽核報告四條線索

稽核報告四條線索

郝市府弊端連環爆,也適時發掘兩年前「採購稽核小組」所作編號九七五一一一稽核報告。
署名的施培林先生,任職大地工程處(市府網路),他點出的問題,等同預見眼前弊端;
而進一步了解,有四條線索值得觀察思考:

一、   採購稽核小組,乃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一八條所設,是強化防弊機制,從中央深入各機關的
系統性任務型設計。而從馬郝到胡志強,遇事總說「不知道」、「今天才知道」,卻總得不到諒解,
正是因為如果連這種「政府神經系統」都連結不上,則用以卸責的所謂授權,等同棄權;
而棄權,就是無能!

二、   依據「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作業程序」壹、一、規定,被稽核案件有兩類:
一是隨機抽選案件;二是專案稽核案件,包括民眾或廠商檢舉、民意關切、媒體報導、監審機關移送、主管機關移送、稽核小組建議,及稽核小組召集人交辦,共七種。

本案標明是「專案稽核」而非隨機抽選,那麼,是七種當中哪一種?案子為何被「吃案」,可能線索就在其中。

三、   依據「稽核作業程序」壹、五、有關「稽核結果之處置」規定,稽核報告經核定後,受稽核者
要在十四天內回報改善情形;若未回報,稽核小組須催辦;而經電話催辦一次,發函催辦兩次以上,
就必須簽報召集人,追究責任。

兩年前,稽核小組是否依規定催辦出結果,甚至追究責任?由事實來看,並沒有。為什麼沒有?只有檢
調才有權力偵查。

四、   該稽核報告提到,該案預算因物價變動而調整,但「未見針對會計室意見詳加予以說明」,可見承辦單位根本不甩會計室意見;而依據採購法第十三條、會計法第九十五條,主(會)計乃機關內部審核之法定監辦單位。

可見,郝龍斌不但任務編組的防弊機制掌握不到,連政府正式編制的審核機制失靈,都渾然不知,為什麼?或者,不是不知,而是不理?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8-25

當政府藐視司法.統治合法性搖搖欲墜!

當政府藐視司法.統治合法性搖搖欲墜!

中科三、四期裁定停工案,馬英九公然干預司法,但只要法官不理會,無傷;問題大條的是,
馬標榜依法行政,卻縱容官員一路蔑視法院,曲解法令照樣趕工,登廣告嗆法院,還嗆後果由法院負責,
其惡形惡狀,令人髮指!

回顧最典型的馬式藐視司法:馬市長積欠健保數百億,市地被查封,行政訴訟敗訴,監察院糾正,大法官釋憲,
結論都指向北市無理由;而馬當上總統,照樣年編預算百億,由中央還錢,市府不還就是不還!
監察院糾正該預算於法無據,馬照樣不甩!

這種目無法紀、朕即法律心態,可以一路連結到美牛案的「議定書高於法律」、
兩岸協議「自動生效」及ECFA事涉主權疑慮而堅拒公投,
致憲法第二條「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」所標舉之人民意志,被馬全面撲殺!

憲法核心功能在保護人民,約束政府,防止國王人馬濫權,行政(訴訟)法則加以落實。
請不要小看馬英九這種違法違憲犯行,大英百科有關行政法(administrative law)的解釋,讓我們警覺到嚴重性。其要旨如下:

一、    行政法具有司法意義,又具有憲法和政治意義。

二、    行政法院可以取消不合法的決定,但無法強制政府如何辦事,無法加以制裁,更無法對政府發號施令。

三、    但實際上,法院受到這樣的限制,影響並不大,因為所有的政府,包括通過革命而上台的政府,
     都願意顯示其「政權的合法性」,很少會對它所承認的法院之決定置之不理。

是以,當政府藐視司法時,即意味其合法性隨之流失,乃歷史共識。
相對,法官若淪為國王違法之幫凶,其彰顯合法之權威性必也瞬間流失,其理甚明。

而這一切民主政府合法性之邏輯,都合乎民主理論奠基者John Locke所提倡的憲法基本原則:
個人可以做任何事,除非法律禁止;政府不能做任何事,除非法律許可。

藐視法律,馬是累犯,統治合法性搖搖欲墜!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8-17

笑看意識形態零件交易

笑看意識形態零件交易

所謂政治意識形態,擺開學術性艱澀解釋而放到實務面,它就是政治主張的「思想觀念系統」;
其呈現樣態,是一棵環環相扣的「思想樹」或「觀念樹」;這棵「思想樹」落實到執行面,
運用孫文的話說,它會是有思想、有信仰,因而有力量的政治路線行動方案。

因此,若沒有意識形態,何以治國?三民主義、共產主義、統派、獨派,全都是意識形態。
國民黨一再將「意識形態治國」扭曲成「台獨鎖國誤國」之代名詞,好像統派就不用意識形態治國,
實乃將人民當白痴的超低檔騙術!

再運用孫文說法,政治路線之所以有力量,是因為有信仰;之所以有信仰,是因為有思想,
換言之,是因為有,說得出或意識得到的意識形態。而其關鍵:
因為力量乃來自「思想樹」之環環相扣,所以意識形態「貿易」,必屬「整廠輸出」,無可能「零件交易」。

楊秋興縣長選擇接受國民黨說詞,ECFA是單純經濟協議,認為可以跳脫意識形態,而自稱中間路線。
是這樣嗎?由其公開談話就足以證明,肯定強押國會背書中的ECFA,
就必須肯定馬,必須肯定沒有人能賣台,因為邏輯是一套的。

接下來,金溥聰公開喊話,意思是楊縣長表態程度不夠,還要更表態!還要更揭發!
楊縣長也許早料到,按獨派意識形態,接著必被質疑:還支持台獨嗎?支持一中嗎?
最後,你要終統嗎?所以,綠營選票他顯然選擇大半放棄。

然,楊顯然太陷入國民黨「意識形態就是台獨」的大謊話,而完全忽略了,
當楊對藍營承認「過去太意識形態」的時候,楊就注定要跳入「事實上更意識形態」的統派意識形態裡,
否則,藍營選票根本不會認同。那麼,真要這樣嗎?

無論楊縣長或許縣長,除非真心接受統派意識形態,否則,最好回歸並相信自己的政治經驗:
在大關鍵節骨眼上,意識形態根本沒有零件交易!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8-04

請楊縣長移動情境座標

請楊縣長移動情境座標


楊秋興縣長經數月沉澱,仍決定參選,想必經嚴密沙盤推演,因此,再談革命感情,恐都來不及。那麼,只剩一個問題:勝算如何?初選後,楊縣長一直陷入「不公平」、「我會做得比陳菊好」的兩個執著當中。先說「不公平」。

楊縣長所說的不公平,以警員蒐證拍照事件為例,假設警員確是陳菊所派,令人不解的是,拿那張照片,能怎麼打壓?陳菊能如何不利於楊縣長?諸如此類,跟經驗法則無法立刻連結的指控,事實上並沒有引起回響;而道奇隊於初選期間來訪,楊縣長藉由電視轉播及廣告大量曝光,似乎並未聽到對手抗議,無形中都降低了楊縣長的訴求力道,也反映在初選結果上。

楊縣長對媒體說,參選是為了「大高雄不能再持續沒落下去」,這點矛盾,楊縣長不就身在大高雄,且坐在首長的位置上長達九年?若意思是,數字可以證明高雄市沒落,那麼,楊縣長最好記取馬的教訓:世事複雜,幾個數字,根本改變不了人民感受!

孫子說:「故善戰者,求之于勢,不責于人,故能擇人而任勢。」善戰者,注意力會放在全局的形勢判斷上,而不放在支持者的依賴與要求上。楊縣長考慮參選常提到「支持者」,但天下形勢不能低頭顧著支持者,而應先放眼看形勢,再回頭運用支持者。

楊團隊持續沉浸在「怨懟情境」中而忽略了,全國形勢正在農村事件與青年覺醒運動中加速匯聚與形成;當選戰逐漸加溫,當藍綠「最後對決之勢」成,人民長期積累的「教訓馬英九」情緒將超越所有恩怨,勢不可擋!

只要將沙盤推演的「情境座標」移動到最後決戰點上,自得面對決戰關鍵問題:陳菊,真的就只是用奧步獲取提名的,不堪一擊的對手嗎?答案如果不是,那麼屆時,楊縣長能拿出甚麼驚天動地的理由,阻擋「棄楊保陳」?敬請楊縣長及其支持團隊三思。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

2010-06-28

國民黨、馬英九 ─ 依法叛國,有夠荒謬!

依法叛國.有夠荒謬!
 刊登於20100628自由時報

兩年來,馬英九將李前總統所說「特殊的國與國關係」改為「非國與國的特殊關係」,
並表態自願「依法」以區對區關係簽訂ECFA,邁向一中體制。

令中國暗爽的是,中國從未鬆口各自表述,
也從未降格為中華民國憲法的「大陸地區」,

馬照樣歡天喜地自降國格。而身為台灣總統,
馬一再違反憲法四十八條「保衛國家,無負國民付託」誓詞;
一味依順中國,警察折毀國旗照樣不罰;中華民國在首都被繳械,照樣感覺良好。

這種行徑,依據Oran’s Dictionary of the Law(維基)之定義,
是「協助外國政府推翻或嚴重侵害其所屬國家」的「叛國」行為。

可是,國民黨照樣「叛國有理,一叛到底」,
因為前一個時空下,妥協修憲的結果,馬是依法叛國!合憲叛國!當初有誰料到?

一九九二年公布的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
其立法依據: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(彙整版)第十一條」,

正是馬英九以「捍衛台灣主權」「捍衛中華民國」狼吞選票,
當選後卻「以合法為由,行叛國之實」的萬惡之源。

凡捍衛台灣主權與捍衛中華民國者,必須嚴重導正此一毀滅性的「歷史共業」。

首先,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就說,增修目的是「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」,
請問,有多少人希望統一?這樣的增修前提,與「統獨民調長期趨勢」根本不符!

其次,近二十年以來,中國已非當年「自顧不暇」的中國。
如今兩國國力懸殊,若繼續沿用修憲當年的「一國兩區」概念,
中國正可一邊暗爽,一邊完成「併吞台灣,掠奪海權」之布局;
而台灣,只有充當中國布局的前線砲灰,禍延子孫。

深藏極端族群意識的少數國民黨權貴,依法就可以叛國,安全嗎?安心嗎?

人民最大,憲法次之,政府又次之;
政府無權阻撓公投,人民要修憲!要制憲!

(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