郝裝傻 檢調也裝傻 ◎刊登於20101225自由時報 郝龍斌的「新」內閣,幾位戰犯級幫凶,回鍋的回鍋,升官的升官,更刺激我們警覺,該辦郝龍斌了吧? 新生高偵辦久矣,就看檢調的良心與信仰;花博,沒問題嗎?只舉一端:花博「舞蝶館等」、「夢想館等」及「花茶殿等」三工程案,最後均只剩一家投標,且決標金額與底價差距,兩案只差百分之○.一,另一案完全命中!沒有弊端嗎?眉角就在,三標案均採備受爭議的「異質採購最低標」方式決標! 何謂異質採購?一般決標方式有個缺點:若只比價格,容易造成條件較差者,反因標價最低而得標,造成品質低劣。於是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訂有「最有利標」決標辦法,加入價格以外決標元素,但前提有二:必須是「異質」採購;不宜以最低價決標者。 所謂標案之「異質」是「異」在:這種標案的施工或勞務供給之好壞,不能只看價格,而必須將其他條件列入「評選」。舉例,找建築師,你就不能以「最低價決標」,因為能力及實績,天差地別! 立意很好,問題在「最有利標」捨「一翻兩瞪眼」的最低價決標,而改採「綜合評選」,就活生生加入容易上下其手的「人」的因素。三案評選委員,「府內評委」都過半數,對照妙不可言的決標金額,沒問題嗎? 再者,市府不直接採「最有利標」作業,而依據行政院工程會為了防弊而加料的「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」辦理,該須知本意在,若廠商差異小,評選後仍以最低價決標。可明眼人一看便知,不管如何防弊,均可透過「評委」操控。市府利用此法令漏洞,故意對外標榜是「公開招標」、是異質採購「最低價」決標以掩人耳目,由決標結果來看,根本是欲蓋彌彰! 檢調還能裝傻嗎? (作者為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成員) |
2011-0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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